记者黄珏报道:9月9日,珠海市卫计局召开了珠海市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部署会及基层早孕建卡(册)培训班,从本月27日起,珠海的孕期医学保健首次建卡(册)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负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再提供首次建卡(册)服务。
根据新的部署,珠海的孕妇在怀孕6~12周(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广东省居住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或B超检查结果到居住地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进行首次建卡。建卡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保健科工作人员应确认孕妇是否具有享受免费孕期医学保健资格,如符合免费条件,则在其《产前检查卡》上盖章确认。孕13周以上首次就诊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也应为其建卡。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建卡后,相关单位须负责对孕产妇进行全程追踪管理(最少5次),敦促孕妇按规范接受孕期检查,并负责补充、完善孕期保健信息。具有助产资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承担早孕建卡、孕期随访、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工作,不具备助产资质的只承担早孕建卡、孕期随访、产后访视及新生儿访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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